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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聘全区QC小组、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的通知
桂质协字〔2017〕40号2017-05-03
各市质量管理部门(各市、行业质协),南宁铁路局, 各有关企业,自治区质协团体会员单位:
广西质量协会将在今年6月下旬召开全区第三十八次QC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经验交流代表大会。为加强全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信得过班组评委队伍建设,建立公平、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,规范评审工作,提升大会公信力。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范围内招聘QC 小组、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担任评委资格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,公道正派;
(二)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、判断与语言表达能力;
(三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;
(四)获得广西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级及以上的诊断师证书;
(五)曾担任自治区、各地市、行业和部分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成果或信得过班组经验的评委;
(六)参加中国质量协会2016年11月18日开始实施的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培训班的评委优先考虑(请附培训证书复印件);
(七)同等条件下,连续三次以上担任过自治区QC 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审工作的评委优先考虑;各市、行业、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领导、负责人,专职于此项工作的同志优先考虑。
二、评委的义务和权利
(一)评委须履行下列义务:
1.按照有关规定,客观、公正、及时地开展评审工作;
2.遵纪守法。
(二)评委享有下列权利:
1.接受广西质量协会的聘请,按照评审、推荐工作各项要求,行使评委的各项职责;
2.对评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自荐人员须填写《全区QC 小组、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申请表》,于5月26日前发送至gxzlxhqcgz@163.com。
2.广西质量协会按照评委需求数量,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和业绩等,确定评委人选,下文公布全区QC 小组、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和实习评委名单,并颁发全区QC 小组、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和实习评委聘书。
四、管理与监督
1.授聘评委应自觉接受广西质量协会的统一调度。广西质量协会除可安排其担任全区QC 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经验交流代表大会评审工作任务外,还负责向有需求的国家相关协会,自治区内各市、行业、企业推荐。
2.对评委实行动态管理。对评委在评审工作中的工作态度、工作责任心、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水平进行监督考核。对考核不合格,不能正常履行评委义务的,取消其评委资格;对违纪评委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3.评委应加强自身素质修养,注重业务QC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评审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积累,认真履行评委职责,严格执行评审纪律。
4.为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,评委不再固定。广西质量协会将以此次申报评委名单为基础,建立完善QC 小组活动、质量信得过班组评委库,根据需求随机抽取。
联系人:黄巾兰,电话:0771-2819705,157 7716 062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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